(这一章来迟了,因为剧情到了关键地方所以在创作上遇到了难题,草稿打了两个通宵才正式写好上传,在此向各位读者道歉!之后的章节正常更新,废话不多说,请大家继续看书!)
我相信有很多人都非常讨厌早上被闹钟闹醒的感觉,所以才有了这么一句话“毁掉一首好歌的最好方法是把它设为闹钟”。
现在的我就是感同身受。
“唔...搞什么东西啊...”
被手机闹钟叫醒我非常不爽,如果不是手机的话,我真的想把这罪魁祸首拿过来狠命砸在地上,然后再踩上两脚。
我说过,我有非常严重的下床气。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昨天临睡之前我把手机闹钟给关了的啊,从“时间倒流”这场闹剧中恢复过来的我,今天迎来的是一个本该加班的星期六。
大概是吧。
我迷糊着睁开了一只眼睛,伸手拿过床头前的手机,正准备把闹钟给按掉的时候——
这一切好像并不像我想的那么回事儿。
因为手机屏幕上闪烁着除了目前的时间之外,还有今天的日期:
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
“上帝啊。”我握着手机的手不禁开始颤抖起来,“怎么会这样...”
难道说时间非但没有恢复正常,反而倒退得更加厉害?从之前的倒退一天,恶化到了现在整整倒退了半个多月!仅仅在一夜之间!
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奇妙的“读档再来”了,已经是在“回顾人生”了好么。
不死心的我从床上一个骨碌翻身下来,坐到了书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查看起今天的日期来。
可是电脑上的显示结果依然如我在手机上看到的一样。
不用说了,如果我这时走出门去看看街上的电子路牌,或者是交通电台什么的,我所看到的结果肯定是一样的,也只会得到一个我不想承认的结论:时间再次倒流了。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此时我的脑子里一脑袋的问号,这到底是怎么了?就算是时间倒流的话,不应该是一天一天的倒退吗?前一天还是只倒退了一天,一睁眼我又回到了半个月前?那如果按它这个倒退法,再过个十天半个月的,我岂不是会这样一路倒退直到滚回娘肚子里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开什么玩笑!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事情就变得相当严重了。
“归根结底...”我低着头自言自语道,“一定是那个钟搞的鬼,自从那天下午在那个钟上按了那个红色按钮,我的生活就彻底乱了套了。”
真后悔当时为什么学那个该死的“手贱者”周卓,妈蛋什么不学非学那个挨千刀的熊孩子,我真想现在冲到魔兽世界里抓住那个看起来萌萌的熊猫人把它给人道毁灭了。
什么狗屁玩意儿。
哎,现在不是在这里抱怨的时候啊,得想点办法才行,不然我真的会一路倒退到我娘胎里然后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了。
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但是比起这些,我目前更好奇的是那座钟,那座看上去很古老的钟。
这座钟究竟有什么样的魔力,可以让按了那个红色按钮的人回到过去?假设说那座钟既然有让人能够回到过去的魔力,那为什么会被遗弃在那栋破楼里?正常的情况下它应该跟SCP基金会里说的一样,被放置在SCP收容所那样的绝密机构里吧?这种东西让不知情的人碰上了,那可不就是彻头彻尾的谋财害命么?
总之必须得去看看那座钟,找找如何回到正确时间点的方法。
“嗡嗡嗡”
正在我思考的时候,放在书桌上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我停下了思考,拿起书桌上的手机,上面的来电显示是公司同部门的同事小杨打来的。
说起来,我“昨天”由于事先知道了哪些是有意向的客户,所以抢掉了他和小袁的单子,导致他们本应在“今天”加班的,说起来真是有些愧疚。
不过,在现在这个时间点上,他当然不会记得我“昨天”干了些什么。
我接起了电话:“喂,小杨吗?”
“喂,对,是我。”电话里传来小杨的声音。
“怎么了?有什么事啊?”
“昨天胡经理不是交代今天要把我们手头上的单子今天跟进一下吗?明天就是平安夜了,公司明天晚上要聚餐,所以说我们今天把手头工作都尽量了结一下,明后天也好安心地陪陪女朋友或者家人什么的。”
啥?女朋友?你不是天天见吗?我的右手姑娘啊。
不过,我当然不可能这么说的。
“嗯,所以说呢?”我追问道。
“昨天我们跟的那个谢先生的那个单子啊,胡经理刚才微信上告诉我已经把方案做出来了,所以说你今天早点来公司,我们上班前先讨论下这个方案,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今天下午就去约见客户准备签单了。”
“了解了,马上就来。”
“好的,那公司见,拜拜。”
“拜拜。”
挂掉了电话,我开始努力回想起这天我原本的情况。
12月23日,也就是平安夜的前一天,这天确实是胡经理当时交代要我们把手头工作都跟进一下,因为24号公司聚餐的原因所以下班会提前,这点倒是跟我所记的丝毫不差。
噢,对了,今天还是小新的生日嘛。
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当时生日前一天我还买了一台PSV送给了他,这小子当时乐得,差点没跪下喊“舅舅万岁了”,倒是惹得我姐姐说我带坏孩子,哈哈。
小孩子嘛,喜欢电玩那是很正常的。
虽然这是在过去的时间里,但是小新依旧是我的外甥,是我看着长大的后辈,我对他的亲情这点是不会变的,所以...今天下班之后去给他买个生日蛋糕好了。
至于那座钟嘛...今天午休的时候,想办法去看看。
做了决定之后,我去洗手间洗漱了一番,然后喝了杯牛奶当做早饭,换上外出的衣服拿过公文包离开了家门。
虽然我知道早晨只喝一杯牛奶是件很作死的行为,但是我的确有着不吃早饭的坏习惯,大概是从初中开始就有了,那时候因为比较贪睡懒觉,所以经常是距离早读开始还有二十分钟不到的时候,我才胡乱洗漱了一下喝杯牛奶扯上书包蹬着自行车一路风驰电掣赶到学校。
哈哈,别告诉我你没有这样的经历。
也是从上初中的时候开始,我开始喜欢上了骑车,我非常享受那种风拂过脸颊的感觉,有时候心情郁闷的时候,我会骑着车一路飙到江边,让烦恼随着呼啸的烈风全部抛在了脑后,然后躺在江堤上翘着腿用手枕着头,感受江风的惬意。
工作之后的我也不例外,我有着一辆黑色的重型摩托车。
之前去市中心酒店参加推介会的时候,由于酒店没有给我们用的停车场,我的摩托车自然也没有地方停放,而且回来之后是回公司并不是回酒店,所以我便打车去了酒店。
骑摩托车上班也并不是我喜欢装逼什么的,虽然我知道有着相当多的一部分女孩喜欢坐在摩托车上的感觉,也导致了很多男人为了博红颜一乐不惜一切代价入手摩托车,就为了让自己心爱的女孩在你面前嫣然一笑。
不过很抱歉,那是现充们才会做的事情,我这么做仅仅是为了自己。
有很多人这么说:这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并不是你所心爱的人对你视而不见,而是当你孤独寂寞的时候,心里连个可以念想的人都没有。
我就是这类人。
人的年纪大了,会越来越抵触认识新的朋友,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懒得从头到尾介绍一遍自己的人生;对于恋爱也是一样,当你投入了相当多精力和心血之后的一段恋情结束了,你会变得越来越怕再爱上别人,怕再次失恋怕自己的努力都化作回忆,让自己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暗自神伤。
而我差不多也是这样,曾经的懵懂我已经回不来了,我甚至忘了怎么去爱一个人,忘了爱上一个人是怎么样的感觉,因为我觉得这世上已经没有人可以让我为之神魂颠倒的了。
我甚至有过这样的想法: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我就这样过完自己的余生,然后去孤儿院领养一个孩子,等他长大成人成家立业之后,待我的父母都驾鹤西去之时,我就抛去一切世俗事务,一个人到我最向往的希腊爱琴海,在海边弄一间屋子,每天坐在屋前看着日升日落,直到我的生命走到尽头。
也许这显得有些悲观或者有些扯淡,但我真的是这么想的,至少是目前来说。
咳,好像有点扯远了。
回归正题,我骑上摩托车,不到十五分钟,便一路飞驰赶到了位于市中心的公司。
打了卡之后,我拎着公文包推开了销售部的大门。
“早啊,老成。”正坐在办公桌前啃煎饼果子的小杨和小袁打招呼道。
“唔,早啊。”我走到了自己座位前环顾了四周,发现办公室内我们组的同事都在了,但是唯独不见小李的影子。
这会虽然还没到上班时间,但是不是通知了上班前要开个讨论会的么,他人哪儿去了?
“小李呢?怎么还没来?你没通知他吗小杨?”我拿着水杯走到饮水机前一边接水一边问道。
“小李?哪个小李?”小杨一脸不解。
“什么哪个小李,就是我们组的那个年龄最小的小李啊。”我有些纳闷地回道。
“你在说梦话吧?我们组年龄最小的不就是小袁么?哪来一个姓李的?”
“是啊,老成。”一旁在喝茶看报纸的胡经理出声道,“咱们办公室我也不记得有个姓李的,你小子是不是做啥奇怪的梦了,没睡醒吧你?”
是我记错了吗?不可能啊,小李是我在这家公司入职之后的第二天来应聘入职的,当时面试他的还是胡经理呢,按照今天的日期来看的话,这是我在这家公司工作的第十个月了,怎么可能没有小李这个人呢?
“你再仔细想想胡经理。”我试图让胡经理回忆起来,“小李是我来这里上班的第二天来应聘的啊,当时还是你面试他的呢。”
听了我的话胡经理笑了笑,放下手中的报纸茶杯走到我面前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你一定是最近工作太累了出现幻觉了,也确实是年底了工作任务繁重也是辛苦你了,有空请个假好好休息吧。”
听到胡经理的话,一旁的小李和小袁都点了点头。
此时的我瞪大了双眼。
!!!!!!
什么???
Excuse me?
没有小李这个人???
没有小李这个人?!!
小李压根就没存在过?一个活生生的人啊,“昨天”还在跟我嘻嘻哈哈的那个小李啊!
看胡经理和这俩人的表情不像是装的,但那要是他们所说的都是真的话,那...
我心里一惊,手中的水杯此时从手中滑落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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